广州个人邮寄物品进口所需资料
作者:2017/11/2 6:06:57

广州个人邮寄物品进口所需资料

(通关电话:13113299128 / 林生)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相同物品在征税方面的差异

  ***监管司有关负责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管理政策有所差异,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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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进口税起征点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制品、酒精制品以及***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是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其次,个人物品标准不同。(通关电话:13113299128 / 林生)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二是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其它***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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