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与加计扣除提升到75%
作者:2017/10/31 8:18:09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发布

 
 

 近日,科技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和评价管理工作。至此,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了统一的评价条件和办法。

  

而结合此前发布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此次《评价办法》的发布不仅“水到渠成”,还意味着正式通过政策核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更多奖励创新的政策***。

  

明确身份势在必行

  

近年来,关于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频频见诸相关重要政策文件,而制定明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2016年9月,*********、******发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

  

今年的***工作报告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原先的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今年4月19日召开的******会议明确,要“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并提出,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今年5月初,***、***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旨在更好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通知》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然而,由于此前缺乏明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给相关政策的推广落实造成了困扰,也制约了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进一步加快发展。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和评价管理工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评价办法》的发布,对精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同时也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新政能够顺利落地实施。此外,《评价办法》提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应当对纳入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制定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应优先支持纳入信息库的企业”,则意味着科技型中小企业未来或将得到更多政策支持。

  

评价指标突出“科学”导向

  

根据《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据了解,《评价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一脉相承,明确“高新技术”、“自主研发”、“技术转化”,突出“科技”导向。

  

与“高新技术企业”不同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突出“中小企业”属性。《评价办法》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本准入条件包括: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据了解,《评价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分为两种,一是打分认定,二是直接认定。对于已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获得***级科技奖励前三名、获得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和主导过制订国际标准、***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满足一般条件基础上可以直接认定。

  

打分认定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20分)、研发投入(50分)、科技成果(30分)三类,满分100分。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值得关注的是,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的时代背景下,为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效率,企业可对照《评价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并通过科技部建设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对企业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公示,发放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坚持“服务***、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虽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外部申报工作量,但也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评价办法》,科技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已入库企业进行抽查,对经抽查或审核企业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业内认为,作为《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的“配套”政策,《评价办法》出台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获得的相关精准支持力度将持续加大。***用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合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奖励***等一系列研发优惠政策,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助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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