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17〕1517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供应链管理第二批试点和***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广泛发动,深入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已入围***批省供应链管理试点、符合示范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求全部申报示范。
二、各申报主体要在认真梳理企业基本情况、供应链管理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试点的企业要在材料中注明开展供应链管理实践的起始时间。申报示范的企业要认真总结供应链管理成效,要求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阐明试点期间降本增效、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等情况。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提交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于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文件(附推荐企业名单)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文档,相关文档可通过市工信委***“www.gzii.gov.cn”、“政务信息公开—通知”栏目***)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scfwyc@g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供应链管理第二批试点和***批示范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会
2017年8月16日
(联系人:贺灿明,电话:83123865)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供应链管理第二批试点和***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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