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再出重磅利好 三大产业扶持政策强势出台
作者:2015/10/14 7:47:02

来源:深圳鑫来乐

好消息!好消息!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再出重磅利好,三大产业扶持政策强势出台。

深圳东进,坪山要打造东北门户。

依托这一战略目标,发展和城市化成为了坪山新区的核心任务。而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造血”。当前,包括新能源、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生命健康、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坪山新区的支柱型产业,而科技创新型企业逐渐成为坪山新区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此次《坪山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三大产业扶持政策的出台,是坪山新区完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体系框架下,针对特定产业制定的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将有力地促进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坪山腾飞

目前,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机器人产业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在坪山新区落地生根,围绕着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坪山新区也制定出台了包括《坪山新区建设深圳***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2015~2020年)》、《坪山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坪山新区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等系列战略政策体系。

深圳市坪山新区***生物产业基地总占地面积3.29平方公里。***发展生命信息、生物***工程、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服务、生物资源开发、生物环保与制造。到2020年,坪山新区生物产业销售收入预计达到600亿元,培育2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亿元企业。截至目前,已有50余家生物企业入驻坪山,包括1家世界500强企业、10家上市公司项目。这其中不乏赛诺菲巴斯德、国药一致这样的生物医药行业巨头,也包括万乐药业、瀚宇药业、信立泰、微芯生物、海普瑞等一批生物医药行业“新贵”。

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总占地面积13.5平方公里。计划到2020年,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累计完成***50亿元,实现产值600亿元。***级新能源产业基地也很牛,比亚迪在这里,沃特玛、新宙邦在这里,巴斯巴、上海众联能创在这里,洲明科技、长方照明、超频三、威诺华在这里……一批新能源汽车及上下游企业形成的产业集群已经成为了坪山新区产业发展的一张名片。

新一代信息技术则是坪山新区的传统优势产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的大工业区,积极推进优势产业倍增,兼顾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产品制造等产业改造提升现有园区,推进一批特色***园区建设,逐步实现园区功能从生产制造向科技创新和企业孵化的转变,着力打造***制造业生产基地、国内***、国际知名的科技发展实验区和***产业集聚发展区,形成区域增长极,培育坪山的比较竞争优势。

三大扶持政策很实在

此次出台的三大产业扶持政策***大的特点,就是“实”,把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落实到经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机构及企业员工。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资助金额实行单个项目与总量控制及与企业(机构)规模相结合的原则。

这三大政策都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评审)、***决策、社会公示、监督检查”的制度;遵循产业规模优先、***扶持原则。

新区财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用于***评审***、聘请***、******、评估、审计、维护项目数据库、公示以及其他与管理专项资金有关的费用,具体金额由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年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部门经费预算报新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坪山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

该项政策***发展生物制品、生物制药、化学***、现代中药、***器械、制药机械(及包装材料)、***材料、诊断***、***、***及实验动物等领域。

企业建立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经新区认定后,给予平台建设费用50%的资金补贴,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坪山新区管委会正式文件、纪要等明确要求引进的生物产业研发团队创办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对符合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资助;自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成立第二年起,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活动经费,用于开展相关活动;自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成立之日起3年内为其免费提供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地。

对生物企业(机构)在新区开展生物产业论坛或研讨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对取得1,2类新药一期临床批件的生物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取得3类新药一期临床批件的生物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完成1,2类新药一期临床试验后取得二期临床批件的生物企业,给予75万元奖励;完成3类新药一期临床试验后取得二期临床批件的生物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完成1,2类新药二期临床批件后取得三期临床批件的生物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高500万元。

对取得***生产批件的生物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高500万元。

对将***生产批件的生产地址变更到坪山新区的生物企业,该***上年度销售额2000万元(含)给予50万元奖励;该***上年度销售额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给予30万元奖励;该***上年度销售额300万元(含)万到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高500万元。

对取得新版***GMP证书的生物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对取得三类***器械注册证的生物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取得二类***器械注册证的生物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高500万元。

对将三类***器械注册证地址变更到坪山新区的生物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将二类***器械注册证地址变更到坪山新区的生物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高500万元。

对新迁入坪山新区(注册地址变更1年内)或在坪山新区建立公司(公司成立2年内)的生物企业(不包括在新区购置土地的生物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3亿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在坪山新区新建立公司的研发型生物企业,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按企业销售总额的3%给予奖励;免费提供***高500平方米的办公、研发场地,或按深圳市发布的物业所在片区租赁指导价标准对租赁面积500平方米以下部分给予全额房租补贴;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

对在坪山新区新建立公司的生产型生物企业,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按企业销售总额的2%给予奖励;3-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按企业销售总额的1%给予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高500万元。

对在坪山新区新建立公司的销售型生物企业,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给予奖励:年度销售总额3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年度销售总额1亿元(含)到3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新迁入坪山新区或在坪山新区建立公司的生物企业,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每年给予其公司高管每人5万元的奖励。企业年度销售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多奖励5人,企业年度销售总额5000万元(含)-1亿元的,***多奖励3人,企业年度销售总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多奖励1人。

对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购地、购买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生物企业,按每平方米75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三分之一,***高补贴1000平方米。享受购房补助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在享受资助期内不得对外租售。

对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生物企业,按深圳市发布的物业所在片区租赁指导价标准给予房租补贴:租赁面积500平方米以下部分,3年内给予全额房租补贴;租赁面积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部分,3年内按房租的50%给予补贴;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部分,***年按房租的50%给予补贴,第二年按房租的40%给予补贴,第三年按房租的30%给予补贴。享受租房补助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在享受资助期内不得对外租售,补贴面积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

对生物企业向***机构***的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1年或1年以内******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高资助20万元。

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

***支持利用新的能源资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对传统能源进行新技术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风能、储能电站等领域的科技研发、装备制造、能源开发、推广应用以及产业服务等方面。

企业建立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经新区认定后,***年给予平台建设费用25%的补贴,第二年给予平台建设费用15%的补贴,第三年给予平台建设费用10%的补贴,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坪山新区管委会正式文件、纪要等明确要求引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团队创办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对在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立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电动汽车检测中心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对符合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资助;自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成立第二年起,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活动经费,用于开展相关活动;自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成立之日起3年内为其免费提供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地。

对新能源企业(机构)在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论坛或研讨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对取得ISO/TS16949认证的新能源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对入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企业,给予 10万元/次的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对于新迁入坪山新区(注册地址变更1年内)或在坪山新区建立公司(公司成立2年内)的新能源企业(不包括在新区购置土地的新能源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3亿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研究的研发型新能源企业,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按企业销售总额的3%给予奖励;免费提供***高500平方米的办公、研发场地,或按深圳市发布的物业所在片区租赁指导价标准对租赁面积500平方米以下部分给予全额房租补贴;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

对新迁入坪山新区或在坪山新区建立公司的新能源企业高管,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每年给予其公司高管每人5万元的奖励。企业年度销售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多奖励5人,企业年度销售总额5000万元(含)-1亿元的,***多奖励3人,企业年度销售总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多奖励1人。

对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购地、购买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新能源企业,按每平方米75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三分之一,***高补贴1000平方米,享受购房补助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在享受资助期内不得对外租售。

对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新能源企业,按深圳市发布的物业所在片区租赁指导价标准给予房租补贴:租赁面积500平方米以下部分,3年内给予全额房租补贴;租赁面积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部分,3年内按房租的50%给予补贴;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部分,***年按房租的50%给予补贴,第二年按房租的40%给予补贴,第三年按房租的30%给予补贴。享受租房补助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在享受资助期内不得对外租售,补贴面积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

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

***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

对于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250万元资助;对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税务部门认定的经营收入)超过500万元(含)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

对于新迁入坪山新区或在坪山新区新建立公司的国内外知名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助;对于在新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分五年给予补助,每年***20%;对于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对其办公场所500平方米以下部分***高按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自该企业注册之日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按企业销售总额的2%给予奖励,第四年至第五年,连续两年按企业销售总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高奖励200万元。

对从事规定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经评审后对其办公场地租赁费、宽带接入费、主机托管或租用费、宣传推广费等给予资助,年度资助额度***高60万元。

对从事规定的互联网应用技术研发且年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经评审后对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资助,年度资助额度***高120万元,但不超过其上年度研发投入的60%。

在规定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和互联网应用技术范围内,每年评定1-2个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高60万元。

每年评定1-2个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第三方供应链服务企业开展的产业链电子商务应用推广***项目,给予每个项目***高120万元的资助。

对落户坪山新区,在行业内占***或地区主导地位的行业网站和交易平台,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高120万元的资助,用于网站技术更新和市场推广活动。

对新区管委会认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高60万元的奖励,之后连续三年根据其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效果,经评审后每年给予***高100万元的业务补贴,用于对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服务。

支持以各类传统***市场为依托的“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通过评审并经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项目,给予其总***额50%以内的补贴,***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和支持电子认证、电子***、***信息服务等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项目建设,对有广泛影响的新建或扩建项目,经评审后给予研发资金扶持,扶持标准为其总***额的50%,***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或旧厂房改造等方式,兴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经新区管委会认定后(认定标准参照《坪山新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类)》),***高给予300万元的资助,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经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园区,根据园区规模,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每年给予园区管理机构***高50万元的服务专项补贴,支持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宣传推广、培训交流等***服务。对于经新区管委会认定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并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器托管等配套资助。

对落户坪山新区的***级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给予配套资助300万元,省市级的给予配套资助200万元,其他通过评审并经新区管委会审核认定的公共实验室、工程中心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经新区管委会批准或参与主办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展会和论坛,可给予承办机构专项经费支持。对于辖区企业参加经新区管委会备案的国内外***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展会的展位费,可给予50%以内的资助,同一企业一年内展位费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研究机构,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的发展规划研究、统计调查、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合作交流等产业服务活动。

***主导建立“坪山新区电子商务商会”,打造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沟通政企,服务网商。以***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商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建立健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区级统计制度,******建设相关统计数据库。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的上市培育和资助,鼓励创***金***坪山新区创新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小企业,鼓励各类***资金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倾斜,对辖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开展规定范围内业务的,在***或小额***公司***发生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资助,同一企业一年内***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库和***库。大学生实习资助及人才住房、人才公寓政策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倾斜。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引进的人才,优先解决***问题。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人才(博士以上***)创业,对创新人才在坪山新区初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创新人才占企业30%以上股份,每年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经评审后优先入驻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产业园区,***高按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报销2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一年租赁费;对于创新人才在坪山新区实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经评审后给予***高120万元的研发和推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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