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鑫来乐
根据《坪山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2015年度申请循环经济与节能专项资金的11家企业给予补助。现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松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 31.972万元
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8.48万元
主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37.925万元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401万元
万路电器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9.9778万元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40.5748万元
恩达电路(深圳)有限公司 20.6787万元
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35.6440万元
深圳村田科技有限公司 2.8652万元
连展科技有限公司 32.7746万元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50万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新区网站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联系方式,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奖项目的合法权益,欢迎实名提出异议。
电话:84622220
地址: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522室
附件:坪山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专项资金补助方式
坪山新区经济***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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