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创业创新工作,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实施创业***,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保证人才不仅能够“引进来”,而且“留得住”,“用得好”。记者了解到,从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新的各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和各项创业服务。
初创企业个人***额度翻番至20万
据介绍,今年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随后为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出台了《关于做好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关于加强创业导师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四个配套文件,为大众创业提供强力支撑。
根据新政,从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新的各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和各项创业服务。补贴和***对象包括,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人。
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纳社会***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创业******和创业扶持补贴。
新政提高了创业******额度。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费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个人***高***额度从原政策规定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性”***。在规定的***额度内,按照***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期限***长不超过2年。
多项创业扶持补贴力度加大
新政提高了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比原政策标准提高了20%。自主创业人员在***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每月***高不超过500元(每年***高60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的,从原政策每户补贴4000元调整提高到每名创业人员补贴5000元;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可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以5万元为限。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费的,按本市当年度***低缴交社会***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创业项目可获***高20万资助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从原政策的按每吸纳1名户籍失业人员补贴1000元提高为按吸纳户籍人员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费)分档发放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高不超过3万元。
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部委主办的***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组建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服务
我市将组建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服务。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和行业类别合理配置原则,通过公开招募方式,从下列人员中招募创业导师: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中的职业经理人和***人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学者;行政***和***中熟悉相关******和政策的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组建创业导师***,规范创业导师***建设和管理。安排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每天不高于1000元的工作补贴。鼓励其提供志愿服务,给予每次不超过200元的交通伙食费补贴。创业导师将为有需求的自主创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融资、财务分析等服务。
与此同时,将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并进行公益推介。对征集并经评审入库的创业项目,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项目持有人签订协议,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展示会、推介会等形式,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项目对接平台,免费提供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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