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6〕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认定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各类中小企业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进行咨询:http://www.dgkaiy.com
资助标准
一、东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全额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除外)。
(2)纳入市***推动实施的“***企业***支持计划”,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高不超过70%,每个项目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高不超过100万元。
各类中小企业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进行咨询:http://www.dgkaiy.com
二、东莞市级***实验室:
(1)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全额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实验室除外)。
(2)纳入市***推动实施的“***企业***支持计划”,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高不超过70%,每个项目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资助:
(1)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资助(全额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除外)。
(2)纳入市***推动实施的“***企业***支持计划”,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高不超过70%,每个项目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高不超过100万元。
各类中小企业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进行咨询:http://www.dgkaiy.com
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
(二)审查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各业务***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业务***在网上审查并受理。
(三)报送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认定项目书面材料一式6份,***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资助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均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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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发动相关单位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资料、核心发明专利证书和检测报告等重要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审查完毕后,相关原件退回各申报单位。
(三)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风险。
凯粤知识产权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整体战略解决方案,业务涵盖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条形码申请,商标专利交易;同时为企业申办软件退税,两化融合贯标,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在凯粤***进行咨询:http://www.dgkai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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