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头企业***贴息项目申报
作者:2018/12/12 2:24:31

一、支持领域

对***、省、市级***龙头企业使用******,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给予贴息。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贴息金额由实际到位的***额、相应的******基准利率和贴息期限计算确定。对龙头企业项目***贴息的***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超过十二个月的,按十二个月计算,不足十二个月的,据实计算。龙头企业***贴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规定的一年期***基准利率确定。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总额的90%,对每个***农业龙头企业每年度***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贴息的企业***范围包括: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二)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三)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创办农业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畜牧、园艺、水产、蔬菜等农产品的包装、储藏、保鲜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五)农产品收购。

***农业龙头企业以流动性资金***申请贴息的,***协议书上必须注明相应的***用途,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流动性资金***不予贴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资助

(一)应列入******或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资助的项目;

(二)政策***规定不允许兴办的项目;

(三)规定时间内,深圳***网上存在被财政、海关、工商、税务、安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金额罚款记录;

(四)3年内存在被处予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

(五)申报单位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六)申报单位验收不合格项目未满3年;

(七)申报单位截至申报之日2年内有资金、土地使用和质量安全等方面***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八)申报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九)申报单位违反《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十)以个人名义和申请企业出资或控股比例低于50%(含50%)的子公司的;

(十一)以上级集团公司名义内部转借给申请企业使用的;

(十二)申请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及到期未还***的;

(十三)***、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已享受广东省***贴息的项目,不能同时享受本项***贴息项目的贴息;

(十四)已享受储备费用补贴的(需扣除重复资助部分);

(十五)外地子公司。

一、支持领域

对***、省、市级***龙头企业使用******,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给予贴息。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贴息金额由实际到位的***额、相应的******基准利率和贴息期限计算确定。对龙头企业项目***贴息的***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超过十二个月的,按十二个月计算,不足十二个月的,据实计算。龙头企业***贴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规定的一年期***基准利率确定。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总额的90%,对每个***农业龙头企业每年度***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贴息的企业***范围包括: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二)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三)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创办农业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畜牧、园艺、水产、蔬菜等农产品的包装、储藏、保鲜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五)农产品收购。

***农业龙头企业以流动性资金***申请贴息的,***协议书上必须注明相应的***用途,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流动性资金***不予贴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资助

(一)应列入******或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资助的项目;

(二)政策***规定不允许兴办的项目;

(三)规定时间内,深圳***网上存在被财政、海关、工商、税务、安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金额罚款记录;

(四)3年内存在被处予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

(五)申报单位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六)申报单位验收不合格项目未满3年;

(七)申报单位截至申报之日2年内有资金、土地使用和质量安全等方面***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八)申报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九)申报单位违反《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十)以个人名义和申请企业出资或控股比例低于50%(含50%)的子公司的;

(十一)以上级集团公司名义内部转借给申请企业使用的;

(十二)申请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及到期未还***的;

(十三)***、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已享受广东省***贴息的项目,不能同时享受本项***贴息项目的贴息;

(十四)已享受储备费用补贴的(需扣除重复资助部分);

(十五)外地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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