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假冒我公司品牌
作者:2014/6/30 4:00:08

关于对假冒我公司品牌

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再次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4日发布《关于对假冒我公司品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声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4。

 本公告也主要声明谭金模,凌远富等人已几年前在广东思豪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

思豪液压机品牌的强大延生和扩展,导致近期有发现除公司一些的外界人士未经公司许可冒充广东思豪业务员等,对客户销售劣质产品, 冒充公司产品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我公司的权益及品牌声誉,同时也扰乱了本公司液压机市场正常的销售秩序。

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地五十三条对应当事人进行处罚。

 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再次发布如下声明:

  1、凡在液压机贸易过程中以《广东思豪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名义采取以次充好、套改标牌、非法冠名、篡改《产品质量证明书》,《操作手册》, 《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销售合同书》等非法手段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侵害公司权益及品牌声誉的活动。

  2、针对目前市场存在的冒充公司品牌的不法经营行为,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如构成犯罪我公司将依法向司法机关举报,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我公司的品牌声誉。

3、我公司目前在全国设立的各区域销售负责代表,必须经由广东思豪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正式授权,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才予以正式权力进行销售经营行为。其次经销商与公司签订长期的产品供货协议,具有公司特别颁发的授权证书。

4、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经销商提供侵害我公司品牌形象及权益的信息,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共同维护液压机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好我们共同的权益。

欢迎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各种假冒思豪品牌液压机的非法经营活动

商户名称:广东思豪内高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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