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戴上了“紧箍咒”
作者:2013/8/15 12:00:40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近日,我市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处罚机制正式启动,为督促泥头车企业守法、安全和文明经营上了一道“紧箍咒”。

今年4月,市交通运输、***和***等部门已分别制定了本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通过各大媒体、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试行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因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领取“牌证”的企业先后不一,为公平、公正和公开执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让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此前我市暂未***启动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记者了解到,全市符合资质车辆和驾驶员的“牌证”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的执行条件已成熟。7月11日起正式启动泥头车安全管理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处罚机制。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统计周期为一年,至2014年7月10日。一年后,各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归零,重新统计。

***介绍,泥头车不良行为记录以各部门的日常***为基础,一般***和严重***达到规定次数后即生成不良记录(详见各部门细则附件)。对于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泥头车企业、驾驶员和车辆,各部门除依法实施处罚外,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吊扣“档案号牌”和“备案合格证”,落实停业整顿,教育培训和停驶检测等处罚措施。

纳入我市专项整治和“两牌两证”管理范畴的泥头车为:车辆总质量大于12吨(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号牌为***),具有自卸功能,***从事余泥渣土、砂石、水泥等建材运输的载货汽车。

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处罚机制

一、泥头车企业自有及托管车辆或驾驶员***次数累计达到其所管车辆或驾驶员总数的30%,或无注册安全主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以上事故,列为不良行为记录需按要求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增加申办其车辆、驾驶员的“档案号牌”和“备案合格证”;

二、泥头车驾驶员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吊扣其“备案合格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考试合格后重新领取“备案合格证”。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拒绝、阻碍行政***依法***的,吊扣其“备案合格证”且不得重新申领;

三、泥头车在各部门存在年度不良行为记录,责令其停驶1个月,在深发生伤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分别停驶1个月、3个月。泥头车停驶期间吊扣其“档案号牌”,并进行安全检测。泥头车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吊扣其“档案号牌”且不得重新申办。

商户名称:深圳市万里顺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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