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在成立或设立兼事概念机主要职责
作者:2017/12/7 9:11:40

文章来自:http://www.cxkjgj.com/news_list.asp?id=1096

一、监事概念:

 

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直接上级:监事主席。岗位性质: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权限: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监事职责: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6、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8、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9、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10、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11、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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