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纹纸压敏胶粘带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美纹纸为基材,一面涂覆压敏胶黏剂,另一面涂以防粘材料的卷状胶黏带(以下简称胶粘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92 压敏胶粘带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GB/T 4851 压敏胶粘带持粘性试验方法
HG/T 3075 胶粘剂产品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3 产品分类
胶黏带按使用环境温度(常温、中温、高温)进行如下分类。
A1:常温型美纹胶带,耐温性在80℃以下(不包括80℃)。
A2:中温型美纹胶带,耐温性在80℃~120℃(不包括120℃)。
A3:高温型美纹胶带,耐温性在120℃以上。
4 要求
4.1 外观
胶黏带卷切口平整、无破损、溢胶;层间无明显缝隙;纸管不脱层、变形和撕裂,标志清晰、完整。成品胶黏带卷每l00m内允许有一个接头。
4.2 成品胶黏带卷宽度和长度
宽度:允许误差&plu***n;0.5 mm。
长度:允许误差&plu***n;0.5%标称值。
4.3 性能要求
胶黏带性能要求见表1。
5 试验环境和状态调节
试验室温度为(23&plu***n;2)℃,相对湿度为60%~70%。制备试样前,样品应在试验室温度及湿度下放置2h以上。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目视法检验样品的切面、纸管标志等,记录检验结果。
6.2 宽度和长度
宽度用精度0.2mm的游标卡尺检测,长度用分度不大于1mm的钢直尺或卷尺检测。
6.3 180°剥离强度
按GB/T 2792规定进行。
6.4 湿热老化
将样品胶粘带置于温度为(65&plu***n;2)℃,相对湿度(80&plu***n;5)%的试验箱中放置48h,然后按GB/T 2792 规定进行。
6.5 持粘性
按GB/T 4851规定进行。
6.6 纵向拉伸强度(纵向)
按附录A规定进行。
6.7 断裂伸长率(纵向)
按附录A规定进行。
6.8 耐温性
按GB/T 2792规定制备二组试样,试样放置在性能要求所规定的温度(温度标称值)恒温箱中,保持恒温30min。一组试样,进行热剥离,另一组试样取出后,在 (23&plu***n;2)℃,相对湿度为60%~70% 的条件下冷却2h,按GB/T 2792规定进行剥离试验。经上述二组试验后,钢板表面应无残胶,胶粘带在剥离过程中未被拉断或其他明显质量缺陷,即可记录该胶黏带在此温度下具有耐温 性。否则,记录不具有耐温性。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外观、宽度、长度、常态180°剥离强度、持黏性、拉伸强度(纵向)、断裂伸长率(纵向)。
7.1.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第4章全部要求。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配方、原材料、工艺等变化较大,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停产半年以上***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1次。
7.2 组批与取样
7.2.1 检验批
以班产量或一次交货量为一批。
7.2.2 对检验批的质量要求
尺寸和外观(一般缺陷)Po=1.5;
物理性能(主要缺陷)po=1.0。
7.2.3 样本单位
一卷为一个样本单位。
7.2.4 样本的抽取
样本从批中随机抽取。原则上每箱中随机抽取1个样本单位(1卷),一直抽到抽样方案所要求的样本量;当样本量较大时,可在每箱中随机抽取2个样本单位(2卷),一直抽到抽样方案所要求的样本量。
7.2.5 判定规则
7.2.5.1 初次抽检
使用表2规定的抽样方案(n;Ac Re)进行抽检,当样本中含有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Ac时,判定抽检合格;当样本中含有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Re时,判定抽检不合格。
7.2.5.2 复检
对判抽检不合格的批允许使用表3规定的复检抽样方案(n;Ac Re)进行再次抽检;当样本中含有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Ac时,判定抽检合格;当样本中含有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Re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注: 若上表中样本量等于或大于批量,则100%全数检验。n表示样本量,Ac=Acceptance number 接收数;Re=Rejection number 拒收数。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HG/T 3075的规定执行。内包装可用热收缩膜或隔膜套装。自生产日期起,产品保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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