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原因大致有三种 房屋漏水不但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给业主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由于引起漏水的因素很复杂,如何区分漏水责任、维修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律师秦兵。 秦兵表示,当发生房屋漏水***时,首先应分清漏水原因,才能根据责任来处理***。 房屋漏水原因可归纳为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的原因不同,承担责任方也是不同的。 保修期由开发商免费维修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秦兵表示,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维修责任,根据《***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而如果房屋保修期满,因建筑质量造成屋顶漏水的,业主则可申请住房维修***拨款维修。 有些漏水原因是因为业主使用不当,而使邻居遭殃的。 秦兵表示,根据《***通则》的相关规定,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提醒:买二手房可设保修条款 房屋漏水等问题与房屋的质量问题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区内新盘数量越来越少,不少购房者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不少已经过了房屋保修期,而且二手房还存在着二次装修的问题,购房者要对房屋质量引起重视。 秦兵提醒购房者,虽然对于卖方故意隐瞒以及因卖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漏水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往往因为找不到卖方而延误,因此,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设定一些保修款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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