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提高环保考核权重 严格执行减排问责
作者:2014/3/10 8:30:09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通讯员/符信 粤环宣)昨日,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我省环保工作,并对“十二五”及今年的环保工作进行部署。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副省长林木声主持。 我省万元GDP污染减排居全国领先水平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实现了新跨越。全省环保系统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加强保护环境与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积极参与科学调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全省万元GDP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均比“十五”期末下降60%,居全国领先水平。二是全力落实目标责任,污染减排取得突出成效。超额完成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8.88%和18.81%。三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强化环境监督执法,一批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积极改革创新,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六是切实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维护环境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严格执行减排问责健全减排考核体系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努力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环境基础。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发挥环保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在促进转型升级上更加有为。要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中的能动机制和杠杆作用,坚持把环境承载力作为规划和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用环评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用环境标准促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以环境成本倒逼企业加快技术革新,切实增强环保优化发展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和环保为民,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上更加有为。要以实施“环保四大行动计划”为抓手,切实改善全省环境质量。要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快制定实施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切实提高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要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坚持联防联治,切实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确保全省重点饮用水源安全;要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达到整治验收标准;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三是坚持强化责任和创新手段,在持续推动污染减排上更加有为。要细化分解减排任务,拓展减排工作着力点,严格执行减排问责制;要进一步健全减排考核体系,合理提高环保考核在地方政绩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使其成为推动落实减排责任、提高环保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四是坚持注重预防和加强监管并举,在确保环境安全上更加有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风险,从监管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应急管理上防控环境风险,从环境信访工作上化解环境矛盾。五是坚持加强标准和制度建设,在完善环保体制机制上更加有为。要着力构建环境标准引领体系,进一步健全环保经济激励体系,完善环保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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