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果园”***“果园老农”商标权被判赔
作者:2013/5/9 8:53:25

法制网北京5月8日讯 记者黄洁 通讯员梁代杰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丰台区***了解到,“果园老农”与“老农果园”的商标权之争日前已有初步结论。丰台***支持了果园老农的主张,***北京金良平公司和全全食超市赔偿共计8万元

  据了解,“果园老农”商标的所有者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果园老农公司)认为,金良平公司未经其公司许可,在与其公司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与其公司商标近似的“老农果园”商标,极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全全食品超市销售侵权商品,同样构成侵权。

  ***经审理认为,““老农果园”与“果园老农”商标近似,在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金良平生产并销售涉案侵权商品,全全食超市在***过程中仍然销售涉案侵权商品,均构成侵权。据此***,金良平公司赔偿7.8万元、全全食超市赔偿2000元。同时,金良平公司还要在《北京晚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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