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作者:2010/8/4 1:53:17
***环保总局公布《包装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减少包装制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白色污染问题,提倡企业生产和使用可降解或可回收利用包装制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bz 12-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bz 12-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 16288 塑料包装制品的回收标志;
  ——在分类中增加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制品、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制品分类形式;
  ——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对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制品所用材料的要求;
  ——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对产品标签的要求;
  ——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对产品贮存和运输过程的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保总局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总局2005 年11 月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bz 12-200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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