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夜间停车新标准 累计收费最高10元
作者:2010/3/16 7:51:13

广州市物价局昨日正式出台了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新政,规定内街内巷停车场的限价标准为:一类地区小车2元/半小时,12小时限价12元,月保450元。新规明确,内街内巷停车场经营主体必须是街道或社区服务中心,并将区别颜色统一着装,停车出问题一律找街道和社区。


  据悉,内街内巷停车场需经四部门核准,并统一申领收费证。这意味着,广州形形色色的各类违规内街内巷停车场,将可通过“招安”合法化。


  经营主体是街道社区


  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目前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各区制定,收费标准不统一,有的未按规定申领收费证明,有的没明码标价,一些收费者自行按5元/小时、4元/小时、5元/2小时、5元/5小时、10元/次等标准收费。


  新规明确,内街内巷停车场的经营主体应是所在街道或社区服务中心,若确需委托经营的,必须经所在街道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合法经营停车场的手续。


  一类地区月保450元


  据悉,路内停车场此次的收费标准不变。而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标准,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全市最高限价下,由所辖区物价局根据不同路段特点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发放收费证明。限价标准一类地区为2元/半小时,12小时限价12元,月保450元。新规定执行后,以下停车场经营单位需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证明变更或申领:已批准设置咪表的路内停车场;停车位300个以上的物流园区、专业市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酒店等配套停车场;市级以上医院、学校等配套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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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地区范围


  1.北京路步行街:越华路以南,珠江以北,吉祥路、起义路、侨光西路以东,仓边路、文德路、文德南路以西的区域;


  2.上下九路步行街:长寿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宝华路、大同路以东,人民路以西的区域;


  3.天河城:禺东西路、广园东快速干线以南,黄埔大道以北,广州大道中以东,五山路、石牌东路以西的区域。


  车主四问


  物价局答疑 新规“封顶线”对车主有利


  1.不正规停车场全变合法收费?


  记者昨日采访不少车主,他们担心,原来很多不正规的内街内巷停车场,在此次新规后可申请成为合法的停车场,然后就可以收费,岂不是一夜间摇身一变成为了合法收费停车场?


  物价局对此表示,并不是内街内巷停车场自己划条线就可以收费了,要成为合法停车场,政府此次有严格的限制。停车场需要向交警、交委、市政部门、物价部门申报核准,并缴纳“两费”(向交委缴经营许可费2400元/年,向市政部门交2000多元占道费),这些手续齐备了,才能成为合法收费的停车场。


  2.新限价标准是否有升价嫌疑?


  有车主称,现在很多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很便宜,2元/小时的很多,还有很多5元/次的,此次一类地区2元/半小时,有升价嫌疑。物价局表示,虽然说有的内街停车场的确较便宜,但其没有封顶的标准,如果按2元/小时收,停8个小时就是16元了,但此次有12小时最高限价12元的“封顶线”,因此还比较划算。此次内街内巷停车场限价标准,毕竟是在室外,所以会略高于小区停车场,而其又不同于主干道的路内停车场,所以会低于主干道路内停车场,介于两者之间的价格,车主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3.收费全归街道会否推高标准?


  据悉,此次物价局明确,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都归收费主体——即街道。有车主质疑:这不是肥了街道?而且利益驱动下,街道会尽量把收费标准往上限标准靠。


  物价局表示,有的内街停车场只有五六个车位,但也要聘几个收费员,其实收益未必高,而且新规明确,车主的车在保管站因保管不善出了问题,赔偿的责任一律可找街道。但需要提醒的是,车主交费后必须要有凭证。


  4.路内和内街停车场如何区别?


  对于路内停车场和内街停车场的识别,物价局表示,目前路内停车场是要求要装咪表的,目前全市只有广州德生咪表公司和广州电子泊车公司两家,总共3000多个电子泊车位,而内街内巷现在并没有装咪表。以后这两种停车场将划分不同的颜色区分,收费员的服装也会区别。


  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最高限价标准小车 摩托车 (元/辆)


  地区级别 每半小时 12小时限价 月保 按次(12小时)计费


  一类地区 2 12 450 - -


  二类地区 1.5 9 300 - -


  三类地区 1 6 200 1 40


  路内和商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地区 白天收费时段 白天收费标准 夜间收费时段 夜间收费标准 夜间最高限价 24小时最高限价


  一类 8:00-22:00 5元/半小时 22:00-次日8:00 2元/半小时 10元 80元


  二类 8:00-19:00 4元/半小时 19:00-次日8:00 2元/半小时 10元 64元


  三类 8:00-19:00 2元/半小时 19:00-次日8:00 2元/半小时 10元 32元


  收费实例


  1.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15离场时,按原规定停车25分钟收费14元。按新规只收6元(即:4元+2元)。


  2.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55离场时,按原规定停车65分钟收费14元,按新规定应为8元(4元+2元+2元)。


  3.在二类地区夜间19:00至次日8:00时段内,仅停车16分钟,按原规定收费标准为10元/次,按新规定则应付费2元。


  跨时段收费新标准今起实行


  夜间按时收费封顶10元


  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同时公布了路内和商场停车场跨时段收费新标准,新标准从今日起实行,夜间统一为按时收费,不分地区统一为2元/半小时,夜间时段累计收费封顶10元。新标准将有2个月的过渡期,今年3月1日起全部须按新标准执行。


  广州市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原收费政策实行白天按时、夜间按次(如一类地区19:00前为5元/半小时,19:00后按次收费10元/次,未超半小时则按半小时收),当车主跨时段或在按次收费时段内短时间停车时,收费标准偏高,车主反映强烈。如:一类地区商场停车场,车主18:50进场,19:10离场,才停20分钟,需交15元。而在19:00以后,由于是按次收费,即使停16分钟,就要交10元。


  市物价局在前段时间公示五套夜间跨时段收费方案后,此次选取了第一方案,即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停车场夜间时段按次收费统一改为按时收费,标准不分地区统一为2元/半小时,夜间时段累计收费最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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