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舱须知
作者:2009/6/2 3:56:53

客服订舱细则

    为加强双方合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您的货物“安全、准确、快捷”地安排出运,我司特制定如下客服订舱须知,敬请严格按照订舱规定执行:

一 海运订舱委托书:

A 、非美线订舱

•  要求客户 用我司专用订舱委托书格式填写海 运订舱委托书传真或 E-MAIL 。

•  为避免辨认上的错误而影响单证质量和延误货物安排,海运订舱委托书必须要求客户提供准确、清晰和完整。

•  对于要求我司代理报关、装箱、拖运、商检、保险、熏蒸等特别委托事项, 以及特别放箱要求 ( 如 CCLU 字头 ) 要求客户在海运订舱委托书上特别声明。

•  海运订舱委托书上必须写明订舱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和 EMAIL ,以便于我司操作人员与您保持联系,且在海运订舱委托书上必须清晰地加盖贵司的盖“公章” 或 ” 业务章 ” 。

•  如需“电放放货”, 签发 WAYBILL 或 HOUSE B/L 要求客户在委托时加以注明,以便我司确认是否以贵司要求出单。

•  对于 SOC 箱 , 内贸转外贸箱,客户须在订舱单上注明并标注箱号提供予客服向船东申请 。

B 、美线订舱

•  美线订舱需符合美国反恐订舱要求,所有订舱内容需符合与中海合同( S/C )中的要求。

•  如果签约客户在美国,则签约方应该显示在发货人一栏,发货人一栏则显示直接供货方或者卖主;

•  如果签约客户在亚洲,则签约方应该显示在发货人一栏,收货人则显示真正的买主;

•  如果签约客户在美国,而且客户要求将其显示在 NOTIFY 中,发货人显示真实供货方而收货人显示“ TO ORDER ”,则需要签约客户的书面确认,并需美线客服人员确认后才可接受订舱。

•  如果签约方为 NVOCC ,提单上 SHIPPER/CONSIGNEE 中至少有一方和签约方保持完全一致,另一方如果和签约方不致,要求在订舱时显示 AS AGENT FOR 签约方。

•  私人托运货物到美国的订舱:美国海关不接受 PERSONAL EFFECTS ,只接受 HOUSEHOLD GOODS ,加上详细品名;收货人显示人名、传真、电话、地址可以接受。

•  美线订舱包代码:必须严格按美国海关规定的 118 种类别进行订舱。

•  不要求我司代为美国海关申报《 24 小时舱单》,将自行向美国海关直接申报舱单信息,订舱时需提供 SCAC 代码和 NVOCC H/L 编码。


 

二 . 运费及附加费条款:

1. 在海运订舱委托书上必须清楚地标明付费条款 , 其中 , 到 DOOR 点的 ZIP CODE 需在 CNEE 在中清楚注明,特殊申请 , 如 FXT 中转的 DOOR 点做 CY-CY 的须特殊标明,并填写我司“运费条款申请”写明 DOOR 点的费用;如运费到付,需清楚注明 ORC 为预付还是到付 。 在未特别声明的情况下,附加费的付费方式,将被认为与海运费的支付方式等同。因此,如附加费与运费支付方式不同,必须在海运订舱委托书上特别声明 。

2.尚未与我司签订任何协议的订舱,将被视为“付款买单”的客户来处理,在申领提单必须运费到帐商务确认。

3. 化学品危险品订舱:

•  由于一些化学品在不同国家和港口将被视为禁止进口或过境和中转的限制,因此,化学品订舱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中英文品名,化学分子式和用途,以便于我司审核。

•  属于“国际危规”列名的危险品订舱时,准确申明危险品等级、类别和联合国编号、并随附危险品说明书。订舱时未如实申报或隐瞒真实情况,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  危险品订舱必须要求客户事先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我司 客服 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危险品说明书,经上海总部回复后,方可确认是否接受订舱。

•  危险品货物申报单、危险品装箱证明书务必在船开航前二天(周六、日的船期,不迟于当周四)的下午 14 : 00 时前送到我司。

4. 特种箱冷藏箱订舱:

•  特种箱(包括挂衣、开顶、柜架和平板箱)和冷藏箱订舱必须要求客户 事先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我司客户 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舱位 和码头存箱状况 后,我司客服方可确认是滞接受订舱。

•  挂衣箱订舱时,必须注明类型(如单杆、双杆、绳索或压条等)以及具体的提箱日期。

•  开顶、柜架或平板箱订舱时,必须提供每件货物的最大外型尺寸和重量并随附能表明货物外形的技术图纸(注明起吊位置)和装箱要求。订舱时未如实申报或隐瞒真实情况而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将由客户来承担,要求与客户声明。

•  冷藏箱订舱时,必须注明要求的冷藏温度和通风要求以及是否需要预冷(作 PTI ) , 并提供预计提柜时间以便我司安排。如委托我司安排装箱并有特别要求、请客户特别说明。

 

5. FOB 运费到付订舱:

•  如收货人(买方)与中海集运及其目的港代理签订有运价协议的,在第一次订舱时请客户提供有关协议副本到我司与船东 FOB 组审核确认后,我司将按有关协议运费向船东订舱时注明,并在下一次订舱时在海运订舱委托书上注明协议号。

•  如与我司、中海集运及其代理无任何运价协议的,请客户事先向我司 市场部 取得联系确认运价后方可放舱予客户。

商户名称:深圳市嘉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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