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分局、市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41号)的要求,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决定从2018年3月9日起继续下放部分企业登记权限到城区分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部分区域的市局企业登记权限(不含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权限)下放至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具体登记范围为“3园3片区”,即天台科技园、金德工业园、汽车博览园;栗雨片区(栗雨工业园、中小企业促进园、汽配园)、新马片区(中国动力谷自主创业园、新马创新城)、天易片区(天易科技城、五云峰国际生态新城、月塘生态新城)。
2.将自然人***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有限公司登记权限下放至城区分局,但由公司自主选择登记***,原已在市局登记的公司不移交下放。
请各登记***遵照执行。
株洲市工商行政***
2018年3月2日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