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将“合一”
作者:2016/9/13 3:31:48

日前,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改委、***法制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根据通知,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被确定为试点地区。4个试点地区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其他27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商户名称:衡阳邦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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