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社会***缴费基数申报的补充通知
作者:2014/10/26 1:17:39

各用人单位:

为确保2014年社会***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社会***费征收机构将按上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本年度缴费基数,并移交稽核检查及监察***。

二、***的《2014年度社会***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退休》表中,显示有退休人员名单的,需填写退休人员***新的养老金。

三、***的《2014年度社会***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职》表中,显示实时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其中,2013年参保的,填写2013年度全年的月平均工资;2014年新增参保人员,填写新增当月的工资。

四、***的《2014年度社***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中,须填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2013年度工资总额。单位2013年度工资总额包括以任何形式***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这些项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五、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基数申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企业申报”——“基数申报数据查询”模块查询审核是否通过:

1、审核未通过的,“审核状态”显示为“数据审核未通过”,用人单位如需修改基数重新网上申报,须重新***数据文件,通过新***的文件进行申报。

2、审核通过的,“审核状态”显示为“数据审核通过”,用人单位须根据“备注”信息的提示,携带相关资料至申报办公室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证书申报且无需申报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除外)。

3、申报基数正式确认后,“审核状态”显示为“复审通过”,即完成了2014年度的基数申报工作。

 

长沙市社会***费征缴管理中心

2014年6月5日

商户名称:湖南省邦和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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