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安全防护系统设备一般都是电子类产品,并且由于电子产品对于雷电过压、静电放电以及电辐射等干扰都非常的敏感,容易被干扰而故障。
此外,网络联网控制和室外设备的大量使用,雷电的危害也越发明显了。
高品质的电涌保护器,根据现状研发是防雷电设备—电涌保护器在安防施工中能对此有很好的作用。
在安防施工当中,生产的电涌保护器需要做好电源系统的保护、系统的接地处理以及室外设备的保护这方面的安防施工。
第二级防护
目的是进一步将通过首级防雷器的残余浪涌电压的值限制到1500—2000V,对LPZ1—LPZ2实施等电位连接。
分配电柜线路输出的电源防雷器作为第二级保护时应为限压型电源防雷器,其雷电流容量不应低于20KA,应安装在向重要或敏感用电设备供电的分路配电处。这些电源防雷器对于通过了用户供电入口处浪涌放电器的剩余浪涌能量进行更完善的吸收,对于瞬态过电压具有很好的***作用。该处使用的电源防雷器要求的至大冲击容量为每相45kA以上,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1200V,称之为CLASS Ⅱ级电源防雷器。一般用户供电系统做到第二级保护就可以达到用电设备运行的要求了。
第二级电源防雷器采用C类保护器进行相—中、相—地以及中—地的全模式保护,主要技术参数为:雷电通流容量大于或等于40KA(8/20μs);残压峰值不大于1000V;响应时间不大于25ns。
第三级保护
目的是保护设备的手段,将残余浪涌电压的值降低到1000V以内,使浪涌的能量不致损坏设备。
在电子信息设备交流电源进线端安装的电源防雷器作为第三级保护时应为串联式限压型电源防雷器,其雷电通流容量不应低于10KA。
末尾的防线可在用电设备内部电源部分采用一个内置式的电源防雷器,以达到完全消除微小的瞬态过电压的目的。该处使用的电源防雷器要求的至大冲击容量为每相20KA或更低一些,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1000V。对于一些特别重要或特别敏感的电子设备具备第三级保护是必要的,同时也可以保护用电设备免受系统内部产生的瞬态过电压影响。
对于微波通信设备、移动机站通信设备及雷达设备等使用的整流电源,宜视其工作电压的保护需要分别选用工作电压适配的直流电源防雷器作为末级保护。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