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判:
1) 套管外表面允许高度不超过0.2mm青线存在,超差应修磨。
2) 高压容器类管不允许有手感青线存在。有手感青线必须清除。修磨处应圆滑无棱角。
3) 普管类钢管(结构、流体、液压支架等)允许高度不超过0.4mm青线存在,超差应修磨。
4) 边缘尖锐的青线应修磨平滑。
5) 修磨处壁厚、外径值实际值不得超过标准要求值。
6 发纹
特征:在钢管外表面上,呈现连续或不连续的发状细纹。
产生原因:
1) 管坯有皮下气孔或夹杂物。
2) 管坯表面清理不彻底,有细小裂纹存在。
3) 轧辊过度磨损、老化。
4) 轧辊加工精度不好等。
检判:钢管外表面不允许存在肉眼可见的发纹,如存在应完全清除,清除后壁厚、外径实际值不得小于标准要求值。
矫凹
特征:钢管外表面呈螺旋形的凹入。
1) 矫直机辊角度调整不当、压下量过大。
2) 矫直辊磨损严重等。
检判:钢管外表面允许存在无明显棱角的和内表面不突出,且外径尺寸符合公差要求的矫凹。对超标矫凹应切除。
12 轧折
特征:钢管管壁沿纵向局部或通长呈现外凹里凸的皱折,外表面成条状凹陷。
1) 孔型宽展系数选择太小。
2) 轧机调整不当致使孔型错位或轧制中心线不一致。
3) 连轧机各架压下量分配不当等。
由于以上原因使得钢管在轧制过程中金属进入轧辊间隙或者管子失掉稳定性造成管壁皱折。
检判:不允许存在。应切除或判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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