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判:
1) 套管外表面允许高度不超过0.2mm青线存在,超差应修磨。
2) 高压容器类管不允许有手感青线存在。有手感青线必须清除。修磨处应圆滑无棱角。
3) 普管类钢管(结构、流体、液压支架等)允许高度不超过0.4mm青线存在,超差应修磨。
4) 边缘尖锐的青线应修磨平滑。
5) 修磨处壁厚、外径值实际值不得超过标准要求值。
6 发纹
特征:在钢管外表面上,呈现连续或不连续的发状细纹。
产生原因:
1) 管坯有皮下气孔或夹杂物。
2) 管坯表面清理不彻底,有细小裂纹存在。
3) 轧辊过度磨损、老化。
4) 轧辊加工精度不好等。
检判:钢管外表面不允许存在肉眼可见的发纹,如存在应完全清除,清除后壁厚、外径实际值不得小于标准要求值。
外径超差
特征:钢管外径超标,超正差者称之为外径大,超负差者称之为外径小。
1)定径机孔型磨损过大,或新孔型设计并不合理。
2)终轧温度不稳定。
检判:逐支测量,超标应给予改判或判废。
4 弯曲
特征:钢管沿长度方向不平直或在钢管端部呈现鹅头状的弯曲称之为“鹅头弯”。
1)人工热检时局部水冷造成。
2)矫直时调整不当,矫直辊磨损严重。
3)定径机加工、装配及调整不当。
4)吊装运输中造成弯曲。
检判:弯曲度超标时,可二次重矫直,否则判废。无法矫直的“鹅头弯”应给予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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