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电力设施系统中的***(与通用电工产品的关系) 通用电工产品已十分成熟,用于电力计量、执行操作和实施保护,能防止由线(相)间金属性短路故障和长时间过载发热引发的电气火灾,基本上属于被动预防。 电气火灾监控产品主要针对接地电弧性短路故障,用于监控、预警。从电工角度看,属于辅助性主动预防安全手段。 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产品(或系统),有点象'战斗机'与'雷达站'的关系。
2、在消防设施系统中的***(与火灾报警系统的关系) 火灾报警系统是立足扑救的、针对已经发生的火情的后期报警灭火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从本质上是立足预防的、专门针对电气线路故障和涉电意外的前期预警系统。 前者的联动或控制对象是广播喷淋排烟等逃生灭火器件,处理责任人是消防保安。 后者的联动或控制对象是电力分合等电工器件,处理责任人是持证电工。 两种系统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互相替代,原则上应该互相***。 在充分的硬件和软件条件下,两种系统并非不可以兼容或合并。
其五,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行应满足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其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供电应满足GB5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其七,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的要求(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行规定)
(2)对'宜'字的理解
***标准《建筑电气火灾预防要求和检测方法》有关条文中明确要求'应在电源进线端设置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有关条文中也同样明确要求'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其中就末端保护和线路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则,另外,在4.6条款里,同样明确在某些场所'应安装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具体规定。
麻烦的是,这样一来原先的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还需要重新通过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双重检测认证,充电应急灯,不值得。再说这种组合,相对复杂的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率偏高,则直接影响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使得系统的稳定可靠性降低,甚至于造成瘫痪。所以,还是设置***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传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开为宜。
3)分离配置型(今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的主要发展方向)
此种类型是: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包括终端探测头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分离配置。即通过监控探测器(终端探测头)采样配电柜(箱)内导电母线中的电流和漏电流信号,经内置单片机系统分析处理后,应用二总线通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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