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204.6-2013
第6部分 :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2013年12月31日发布 2014年12月1日实施
1 范围
GB/T 18204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频次与样本量、质量控制、样品送检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与经常性卫生监测,黄冈卫生检测,其它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测
在公共场所营业期内,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价。
3.2.6 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池水每日至少要补充2次新水,公共卫生检测,每次补充水量不小于池水总量的20%。
3.2.7 盆浴间须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
3.2.8 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湖北卫生检测,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茶具、 毛巾和拖鞋消毒应执行 GB9663中表 2 的规定。修脚工具应执行 GB9666有关理发用具消毒要求。
3.2.9 浴室内不设公用脸巾、浴巾。
3.2.10 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所用垫巾应及时更换,保持清洁整齐。
3.2.11 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rules of health monitoring for
public places
(gb/t17220-1998)
1 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
2 名词、术语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包括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是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所进行的卫生监测,促使巩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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