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频次与样本量要求
4.1宾馆、饭店、旅店、***所等场所
4.1.1空气卫生状况监测
4.1.1.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下午各监测一次;经常性为随机监测。
4.1.1.2 监测样本量:客房数量≤100间的场所,空调送风卫生检测,抽取客房数量的3%~5%进行监测;客房数量gt;100间的住宿场所的,抽取客房数量的1%~3%进行监测;且每个场所监测的客房数量不得少于2间,公共卫生检测,每间客房布1个监测点。
4.1.2 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
4.1.2.1 饮用水监测:按GB5749执行。
4.1.2.2 沐浴水监测频次:随机检测。
4.1.2.3 沐浴水监测样本量:随机选择5间客房,各采集沐浴水样500mL。
4.2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歌舞厅等场所
4.2.1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等空气卫生状况监测
4.2.1.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在场所监测1d,在1d中监测1场~2场,每场开映前10min、开映后10min和结束前10min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只随机监测1场,开映前10min、开映后10min和结束前10min各监测1次。
3.2.11 毛巾与座位的比:正副物质级5:1,甲乙级4:1,丙丁级不少于3:1。干毛巾3:1。
3.2.12 美容院(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冼消毒,工作时应带口罩。
3.2.13 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3.2.14 理发店和美容店地下的碎发要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清洁。理发和美容工具应摆放整齐,做到操作台上和刀具等用品表面无碎发残留。
2.3.6照度:电影院、音乐厅、录像室的前厅为40lx。电影放映前的观众厅为101lx。剧场前厅为60lx。
2.3.7观众厅吊顶不得使用含有玻璃纤维的建筑材料。***场所应设有消音装置。
2.3.8座位在800个以上的影剧院、音乐厅均应有机械通风。其他文化***场所应有机械通风装置。
2.3.9文化***场所在同一平面应设有男女厕所,大便池男150人一个,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女50人一个(男女蹲位比1:3)。小便池每40人设一个,孝感卫生检测,每200人设一洗手池。厕所应有单独排风设备,门净宽不少于1.4m,采用双向门。
2.3.10文化***场所应设有消毒间。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