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测定抗jun药wu体外******生长效力的试验称为抑菌试验。通过抑菌实验,培养基抑菌效力,可以测定一个药wu的di抑菌浓度,抑菌效力检测,用以评价该药wu的抑菌性能,这是抗jun药wu的基本的药xiao学数据。主要方法有进行定性测定的扩散法(如抑菌斑试验)和进行定量测定的稀释法(如di抑菌浓度实验)。
抑菌剂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
抑菌剂效力检查法系用于测定灭菌、非灭菌制剂中抑菌剂的活性,以评价终产品的抑菌效力,同时也可用于指导生产企业在制剂研发阶段抑菌剂的确定。
——微生物检测标准——
GB 4789.15-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5-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4789.4-2010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26-2013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789.5-2012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4-2014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gan菌检验
GB 4789.11-2014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β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41-2016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gan菌科检验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中国药典》(2015版)
阴性对照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计数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chu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按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管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表1规定条件下培养。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同时,抑菌效力,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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