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
以排口、管道流量、液位数据,海绵城市信息化技术方案,河道断面水质数据,历史积水点数据,雨水收集利用量数据等一系列数据为支撑,以在线监测、定期填报、系统记录相集合的方式获取所需数据,构建考核评估计算方法体系,为考核评估建立必不可少的数据采集、分析与展示平台,系统化检验海绵城市各项工程建设效果,海绵城市信息监控系统平台,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的自评工作,并为***层面考核评估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与集中可视化展示的窗口。






海绵城市监测目标
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为:(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2)有效应对镇江市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3)面源污染去除率达到60%(以悬浮物计)以上。
依据住房和1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2015年7月)第五条,海绵城市信息化平台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省级评价。省级住1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送住1房城乡建设部。部级抽查。住1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
基于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城市自查、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要求,建立综合监控系统和评价体系对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监测项目背景
池州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北至沿江路-清风路,南至永明路,东到平天湖大道-人民路-九华大-齐山大道,西到昭明大道-长江路-建设路-秀山南路-白洋河堤岸路下,总面积约18.km2。示范区建设有多种类型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如植草沟、雨水花园、生物滞留池、雨水塘、蓄水池等,通过“渗、滞、蓄、净、用、排”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市雨洪管理、面源污染控制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科学评估,根据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吉林海绵城市信息化,建设海绵城市监测系统,实时在线掌握现场信息,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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