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车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6.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及撑、拉、提、吊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或拆除构件,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应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修改设计;而且钢管的长度可以调整,扣件的连接也很简便,从而可适应各种平面、立面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用脚手架。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随意拆除,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加设或改善后,方可上脚手架作业。
(5)支架立杆应竖直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6)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7)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3.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5)支架立杆应竖直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6)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7)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3.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九、脚手架施工基本安全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作业,在2m以上的均为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从事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脚手架的基本技术知识,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脚手架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15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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