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支架的拆除
(1)支模的拆除必须经验算复核并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204—2002)及其它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拆模时间,拆模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及经审批。
(2)拆除时应遵循先上后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则,部件拆除的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 分类
1. 用途划分:操纵脚手架、防护脚手架、承重支撑脚手架。
2. 构架方式划分:杆件组合式、框架组合式、格构组合式;移动台架式。
3. 设置方式划分:单排、双排、多排、满堂、交圈、特形脚手架。
4. 支圈方式划分:落地式、悬挑式、附墙悬挂式、整体拉升等。
本节只讨论扣件钢管式和整体提升(爬升)脚手架。
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 水平封闭:应从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满铺脚手板或脚手笆,脚手板沿长向铺设,接头应重叠搁置在小横杆上,严禁出现空头板。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四步铺设统长安全底笆。
无锡永宏:移动脚手架安全要求
(7) 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设围护。
(8) 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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