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接件、垫件
1.扣件: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
2.直角扣件:用于垂直交叉杆件间连接的扣件。
3.旋转扣件:用于平行或斜交杆件间连接的扣件。
4.对接扣件:用于杆件对接连接的扣件。
5.防滑扣件:根据抗滑要求增设的非连接用途扣件。
6.连墙件: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构件。
7.刚性连墙件:采用钢管、扣件或预埋件组成的连墙件。
8.柔性连墙件:采用钢筋作拉筋构成的连墙件。
9.底座: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
10.固定底座:不能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11.可调底座:能够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12.垫板:设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7.刚性连墙件:采用钢管、扣件或预埋件组成的连墙件。
8.柔性连墙件:采用钢筋作拉筋构成的连墙件。
9.底座: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
10.固定底座:不能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11.可调底座:能够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12.垫板:设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二、参考依据
1.《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三、设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重要的脚手架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必要时制定安全保证措施。
2.高度25m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单立杆脚手架高度宜控制在50m以内;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应采用立杆、钢丝绳斜拉、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并另行专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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