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杆件名称
1.立杆: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2.外立杆:双排脚手架中离开墙体一侧的立杆,或单排架立杆。
3.内立杆:双排脚手架中贴近墙体一侧的立杆。
4.角杆:位于脚手架转角处的立杆。
5.立杆:两根并列紧靠的立杆。
(三)杆件名称
1.立杆: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2.外立杆:双排脚手架中离开墙体一侧的立杆,或单排架立杆。
3.内立杆:双排脚手架中贴近墙体一侧的立杆。
4.角杆:位于脚手架转角处的立杆。
5.立杆:两根并列紧靠的立杆。
2.脚手架验收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实行工序验收制度。脚手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单元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25米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
3.由业主、监理提供设计的脚手架和报请施工监理审批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请业主,监理派人参加验收,并对验收结论签字认可。
七、拆除
(一)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设计中的拆除程序,并经批准后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交底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4.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并将受其影响的机电设备及其它管线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七、拆除
(一)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设计中的拆除程序,并经批准后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交底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4.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并将受其影响的机电设备及其它管线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二)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顺序应逐层从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拆下的架杆、连接件、跳板等材料,应采用溜放,严禁向下投掷。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性全部拆完。
3.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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