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不同的建筑物,应根据其相应防火类别,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厂家排名,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范围及选用探测器的种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会存在误报情况,引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就火灾探测器的误报警成因进行一些探讨。
一、误报警及其现状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误报警的定义为:实际上没有发生火灾,而火灾报警装置发出了火灾报警信号。而根据国际标准,误报警的定义是所报之火灾现在不存在,并且也不曾存在过,造成误报警的原因可以是蓄意所为、误动作或偶然因素。结合起来理解,不管是探测器方面的原因也好,环境原因也好,人为因素也好,其他原因也好,只要无火灾存在却报了火灾信号,都叫误报警。
而误报警率则是火灾报警系统中各装置在规定使用条件和期限内发生误报警的次数。通常以百万小时的误报警次数表示:误报警率=误报警次数/百万小时(106小时)
人们十分关心误报警对重要的公共资源造成的重大损失。例如英国每年火灾报警设备故障引起误报警耗费消防人力和物力资源价值超过1900多万英镑。另外,误报引起工人逃离工作岗位,使生产停止,这个损失估计会有数百万英镑,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更沉重的代价还不是经济上的。
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NIST)研究工程师RichardBukowski说,误报警的代价是巨大的。除了经济方面的损失包括时间浪费、燃料消耗、消防设备折旧外,恐怕有一种代价比其他代价都大,那就是误报警使人们丧失了对火警的紧迫和危机感,例如美国最近发现,飞行员收到的火警有3/4是误报警。这倒没什么,然而进一步调查发现有55%的真实火灾没有被探测到,原因是飞行员讨厌误报警,把探测器连线给断开了。这对来说则是个大问题。
美国从1974年立法后,家用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现已普及到93%,根据1992年美国消费产品安全会(CPSC)的调查,这里边有1/5没有电池和电池没电,其原因是由于误报警,使用者有意地把电池取下了,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供应商,或不更换电池。1997年美国消防协会(NEPA)的一次调查结果是39%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探测器在过去一年至少误报警过1次,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其中只有7%的人认为是火灾即将发生,应该立即疏散,其余的人则不相信是火灾,对警报信号不予理睬。
因此有人提出,误报警问题的重要性,不管怎么形容也不会过分。
自从火灾探测器问世以来,产业界一直把误报警作为注意力的焦点。每个探测器制造商都面临着两个要求,他们生产的产品能及时地或者是尽快地报出真实的火灾;第二,决不误报警。但由于产生误报警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产品内部的,有环境因素的,也有使用方面的原因,要同时达到这两条要求往往是不可能的。即使只考虑产品方面的原因,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和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要做到完全消除误报警同样也是十分困难的。
尽管完全消除误报警是不可能的,但产业界多年来努力的结果确实大大降低了误报警率。1989年美国的一个调查显示,误报与真实报警的比例是15.8∶1;英国1988年公布的一个调查报告说这个比例在20∶1。自从模拟量系统出现后,局部统计数字显示,这个比例可以下降到3∶1。
国内产品经过近些年实行强制认证制度,贯彻执行ISO9001和ISO9002标准,由产品方面引起的误报在下降。
很多朋友都知道灭火器(常用的是手提式灭火器),也都会操作灭火器,但是在出现火灾事故的时候发现灭火器都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很多人都会抱怨灭火器的质量不行,事实上,灭火器也像汽车一样,每一年都需要“年检”的,说到这里大家都会惊讶,灭火器还要“年检”?怎么年检,都检查哪些方面?下面就由海天消防专家为您解释。
灭火器作为扑救初期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它使用简单灵活、易于操作等特点,是各类火灾危险场所必备之品。由于灭火器种类、型号众多,各自的适用灭火范围也有差别,因此,及时对灭火器检查维护和保养是保证灭火器发挥其效能的关键,同时也是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的需要。
按照消防局的规定: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保养。因此用户购置灭火器仅是开始,配置使用灭火器大量的工作还是在每年的检测、维修和保养。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俗称灭火器年检),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批发,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年检,灭火器维修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 消防给水系统的选择
依我国目前城市给水管网的建设程度及已建或在建的建筑物消防系统的设计方式,同时,因城市供水水源及建筑物结构要求的限制,几乎所有的消防给水系统均为临时高压制给水系统,即通过屋顶高位消防水箱或稳高压装置、消防水池及消防主泵来满足消防时灭火用水的要求,这点对大空间场所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来讲也不例外。
从前述相关大空间场所概念的内容来看,适用大空间场所的现行消防规范为《建规》、《喷规》、《固定炮规》、《自动炮规》及《空规》。
按《建规》8.5.7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3000 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 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本条明确了当大空间场所不能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相应的固定消防炮等替代灭火系统,为大空间场所内的消防设计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也为促进后续各类高科技消防产品的开发打下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下面依据现行的消防系统设计规范就各消防系统的设计选择、特点及设置方式逐一进行分析和说明。
2.1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消火栓为建筑物内最基本的消防设施,无论是《建规》还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2005年版),都有“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的要求。而其中的大空间场所亦无例外,应按规范条文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大空间场所适宜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净空高度,按《喷规》5.0.1A条规定为12m及以下范围。该条同时规定了8~12m的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内,喷头设置的间距为3m,并应依不同的场所确定喷水强度、选择不同流量系数的喷头,也就是通过布置加密喷头及规定喷水强度,南宁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来满足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启动温度和保证有效发挥系统的灭火作用。
因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使用历史悠久、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应用最广泛的和造价低廉的自动灭火系统,建议当大空间场所可以满足喷头布置的要求、系统适用高度的范围时,优先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