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是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一般固体可燃物大空间场所应采用水炮系统。该系统特点为大流量(《固定炮规》4.3.4.1条规定,水炮灭火系统用水量应按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防护区任一部位的要求计算,民用建筑的用水量不应小于40L/s,也就是说单门水炮的流量不应小于20 L/s),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厂家,高扬程(水炮额定压力达0.80MPa),保护半径大(射程为50m),广东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灭火为水平射流和抛物线射流。
设置方式按《固定炮规》4.2.1条的规定为:布置高度应保证消防炮的射流不受上部建筑构件的影响(此条为满足抛物线射流灭火的要求);设置消防炮平台的结构强度应能满足消防炮喷射反力的要求,结构设计应能满足消防炮正常使用的要求(此点是消防炮高扬程造成的后果)。同时《固定炮规》5.2.1条规定“远控消防炮应同时具有手动功能”,条文说明为“远控消防炮应能在现场操作”。以上《固定炮规》规范条文明确了固定消防炮应设于建筑物的可受力墙体上,设置高度应便于消防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操作进行灭火和满足抛物线灭火射流的水柱覆盖要求。现在有些设计师将消防炮设置在室内顶板下的做法是错误的。
固定消防炮灭火为水平射流或抛物线射流灭火,工作压力高,喷射反力大,对建筑物、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一定威胁,这点决定了该系统设置的场所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考虑上述特点的前提下,设置本系统的大空间场所主要为顶部设置网架结构的会展中心展厅,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供应商,顶部因为美观要求不便设置其它灭火装置的体育馆等建筑物;在寒冷地区无法采用湿式灭火系统的大空间场所,可采用干式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如飞机场的通透性行李房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室内大空间场所类别也越来越多,如会展中心、体育馆、剧院、火车站等等。为保证人民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作为给排水工程设计人员,正确选择大空间场所内消防系统进行消防设计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基本保障。本文结合现行各类消防系统的设计规范中的相关条文,针对民用建筑室内大空间场所,如展厅、剧院、中庭、自动扶梯上空等部位的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的选择,进行了分析、比较,以便和广大同行共同探讨学习。
1 大空间场所
作为本文探讨的重点,首先要正确的定义大空间场所的概念。现行的各消防系统设计规范,在系统设置场所或设计参数中对其内容均有部分涉及,但并无完整的说明。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中,在8.5.7条的条文说明中提出了建筑物内空间高度大于8m时,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喷规》)中,在5.0.1A条提出了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概念,内容为净空高度8~12m的中庭、影剧院、音乐厅、会展中心、多功能体育馆、商场等场所;《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固定炮规》)中,在3.0.2.5条提出了高度超过8m,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245:2008(以下简称《自动炮规》)中,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厂,在3.2.1.1条提出了建筑物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而在广东省地方标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34-2004(以下简称《空规》)中,在第2.1.1条明确提出了大空间场所是指民用和工业建筑物内净空高度大于8m,仓库建筑物内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场所。
综上所述,可见各现行***规范虽然没有明确大空间场所的含义,但确定了高大净空场所的高度界限为8m。在《建规》8.5.7.1条的条文说明中,对8米的高度界限解释为:建筑物内空间高度大于8m时,早期火灾的烟气羽流温度通常很难达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启动温度,依靠温度变化而启动的洒水喷头及其安装高度不能有效发挥早期火灾响应和灭火的作用。故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按《空规》来确定大空间场所的概念,即民用和工业建筑物的室内净空高度大于8m,仓库建筑物的室内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场所。
很多朋友都知道灭火器(常用的是手提式灭火器),也都会操作灭火器,但是在出现火灾事故的时候发现灭火器都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很多人都会抱怨灭火器的质量不行,事实上,灭火器也像汽车一样,每一年都需要“年检”的,说到这里大家都会惊讶,灭火器还要“年检”?怎么年检,都检查哪些方面?下面就由海天消防专家为您解释。
灭火器作为扑救初期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它使用简单灵活、易于操作等特点,是各类火灾危险场所必备之品。由于灭火器种类、型号众多,各自的适用灭火范围也有差别,因此,及时对灭火器检查维护和***是保证灭火器发挥其效能的关键,同时也是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的需要。
按照消防局的规定: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因此用户购置灭火器仅是开始,配置使用灭火器大量的工作还是在每年的检测、维修和***。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俗称灭火器年检),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年检,灭火器维修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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