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说明:通风工程完工后,为了使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规定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它包括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两大内容。这是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规定。其中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还可分为子分部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及整个分部工程系统的平衡与调整。
1.1.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成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
2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检查数量:第1款按风机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第2、3、4款全数检查;第5款按系统阀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
1、排烟口的风速≤10m/s
空调送风口的出口风速,消声要求较高时,宜采用2-5m/s,喷口送风可采用4-10m/s。
空调侧送和散流器平送的出口风速2-5 m/s。孔板下送风的出口风速3-5
m/s。条缝型风口下送(多用于纺织厂),当空气调节区层高为4-6m人员活动区风速不大于0.5m/s时,出口风速宜为2-4m/s。
厨房排风系统的风管风速不宜小于8m/s,且不宜大于10m/s;排风罩接风管的喉部风速应取4-5m/s。
洗衣房机械排风系统洗衣机、烫平机、干洗机、压烫机、***吹机等散热两大或有异味散出的设备上部,应设置排气罩,其罩面风速应≥0.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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