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实施科技成果惠民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聚焦民生保障、智慧城市等方向,项目申报公司,强化一市三省科技创新衔接,创新***模式,扩展应用场景,推动创新成果、行业数据等资源共享和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020年06月01日到2022年05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联合长三角区域二省及以上的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区域协同:市科委在网上申报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作单位信息与其所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共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进行科研诚信审核,项目申报哪家好,对有异议单位予以反馈。鼓励苏浙皖省级或市、县(区)级科技主管共同予以支持
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给予3年、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视团队规模提供5套以内的人才公寓;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购房资格。
●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则按照额的10%给予启动资金支持,其中一般“四派人才”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50万元,高层次“四派人才”(世界500强及国内外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研院校***、海归高层次人才、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团队、有过多次成功创业经历的创业者等)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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