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知识产权1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知识产权1局专利局×××***处”。
目前专利局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太原等城市设立***处。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版权注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1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1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1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1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1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1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1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
办理流程
外观专利、实用新型:递交申请材料-gt;受理-gt;缴费-gt;初步审查-gt;***、办理登记缴费-gt;下发证书
发明专利:递交申请材料-gt;受理-gt;缴费-gt;初步审查-gt;书面提出实质审查、缴费-gt;实质审查-gt;***、办理登记缴费-gt;下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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