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是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事为表现对象,并对其进行艺术的加工与展现的,以展现真实为本质,并用真实引发人们思考的电影或电视艺术形式。纪录片的核心为真实。
一般分类如下:
时事报道篇、历史记录片、传记纪录片、人文地理篇、舞台纪录片、专题系列纪录片等。
纪录片的魅力首先在于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纪录片的灵1魂,是纪录片的生命。纪录片所具有的“记录”功能是纪录片区别于其他影视节目的本质特征。
在纪录片创作过程中,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真实加上"圈套"。代表作是《姓越名南》(SurnameVietGivenNameNam)。这里的"圈套"指的是创作者为拍摄对象人为设置的情境。它并不是要拍摄对象去表演,而是让拍摄对象在这个情境中被动地但是自然地表现出它应有的反映。这个过程正如格里尔逊所说的是"创造性地处理现实",这里有一个生动的例子。美国纪录片大师怀斯曼就经常依据对象的大体走向,为他设计一个客观环境,让他在这个环境中作出应有的反应。与此同时。他也经常不按生活的自然流程来剪辑和结构他的片子,而是使用一种非常戏剧化的形式来表现,他将这种表现称之为"对现实的一种虚构",实际上,这种再创作的剪辑是依据了生活的连续性和相关性,利用声画关系的逻辑与联想,服务于创作者叙事目的的一种重构。由此可见,在电视纪录片中"真实"是一个源于客观真实又高于客观真实的概念,它更注重的是价值判断与审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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