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况:
(1)由于勘察、设计、施工或使用不当,造成既有建筑开裂、倾斜或损坏,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这在软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人工填土地基、膨胀土地基和土岩组合地基上较为常见。
(2)因改变原建筑使用要求或使用功能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如增层、增加荷载、改建、扩建等。
(3)因周围环境改变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如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对既有建筑造成影响、邻近工程的施工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影响、深基坑开挖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影响。
(4)古建筑的维修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
既有建筑地基常用的加固方法有:锚杆静压桩法、树根桩法、坑式静压桩法、石灰桩法、注浆加固法、高压喷射注浆法、灰土挤密桩法、深层搅拌法、硅化法和碱液法等。既有建筑基础常用的加固方法有:以水泥浆等为浆液材料的基础补强注浆加固法、用混凝土套或钢筋混凝土套加大基础面积的扩大基础底面积法、用灌注现浇混凝土的加深基础法等。
建造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上出现损坏的建筑的补救措施
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湿陷性土层不厚、湿陷变形已趋稳定、或估计再次浸水产生的湿陷量不大时,可选用上部结构加固措施;
当湿陷性土层较厚、湿陷变形较大、或估计再次浸水产生的湿陷量较大时,可选用石灰桩、灰土挤密桩、坑式静压桩、锚杆静压桩、树根桩、硅化法或碱液法等,加固深度宜达到基础压缩层下限;
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可选用灰土井、坑式静压桩、锚杆静压桩、树根桩或灌注桩加固等。加固深度宜穿透全部湿陷性土层。
墩式加深(托换)是指将原持力层地基土分段挖去,然后浇筑混凝土墩或砌筑砖墩,使基础支承到较好的土层上的一种基础加固法。此法对于软弱地基,特别是膨胀土地基的处理是较为有效的。墩体可以是间断的,也可以是连续的,主要取决于原基础的荷载和地基上的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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