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基础承受荷载过大、或加荷速率过快,引起大量沉降或不均匀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损坏者,可选用卸除部分荷载、加大基础底面积或加深基础等;
由于大面积地面荷载或大面积填土引起柱基、墙基不均匀沉降、地面大量凹陷、或柱身、墙身断裂者,可选用锚杆静压桩或树根桩加固等;
由于地质条件复杂或荷载分布不均,引起建筑物过大倾斜者,可参照有关规范选用纠倾措施。
在建筑地基详细勘察阶段,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勘察工作。众多现实治理基础下沉工程证明,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是解决基础下沉的良好办法。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勘探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可在15~30m内选择,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地基基础的抗震加固
1)地基基础的计算抗震加固时,天然地基承载力可计入建筑长期压密的影响,其中,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应按加固后的情况计算,而地基土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仍按加固前取值。
2)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足时,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不足10%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不采取加固地基基础的方法。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10%及以上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可采取放大基础底面积、加固地基基础或减少荷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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