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标驳回复审要怎么样做呢?-申通商标商标顾问包淑华来教您
作者:2018/12/21 7:34:41

要是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很多人就会觉得这个商标没救了,申请不下来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很多情况下商标驳回都是可以再一次进行复审的,复审成功以后,商标还是能注册下来的!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大家可能会问那么商标驳回复审要怎么做呢?下面就来看看申通商标商标顾问包淑华是怎么做的吧!

包淑华-义乌***商标注册就找申通商标

事实与理由:

2017年5月27日,义乌市宸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在第16类商品上注册“宸*”商标的申请(申请号:*)。2018年2月26日,***工商行政***商标局作出TMZC24382591BFBH0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寄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收文日期2018年4月3日),以 “该商标图形部分与南京中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初步审定并公告的第23100774号“中脉远红JOYMAIN FAR-INFRARED”商标近似。”及“该商标图形部分与金城在类似商品上初步审定并公告的第*号“图形”商标近似。”及“该商标图形部分与厦门万舜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号“图形”商标近似。”及“该商标图形部分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号“妮的秘密UR SECRET”商标近似。”及“该商标图形部分与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号“ZZICEC”商标近似。”

为由将该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驳回项目为:“保鲜膜,包装用塑料膜,包装用纸袋或塑料的(信封、小袋),包装纸,文具,书写工具,纸,纸巾,印刷品”,申请人不服,特委托义乌市申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向贵委提出商标复审申请,复审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企业简介

申请人义乌市宸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生产保鲜膜,PVC、POF热收缩膜,交联膜的大型现代化生产企业,公司位于义乌市义南工业区,厂区占地面积40余亩。申请人公司以“为客户提供***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宗旨,严把质量关,***服务跟踪,坚持做高品质产品,产品通过GB9681-1988检测认证及SGS认证。企业通过了ISO90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名优宣传品牌”、“义乌市***大户”、“义乌市***产品”、“金华市***商标”、“金华市工商局AAA企业***等级”等荣誉称号。申请人企业已经成为义乌市包装市场上的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都具有一定知名度,产品远销欧美等***和地区。申请人的“ 宸* ”品牌已经在国内外市场上具备一定知名度,如被驳回将会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复审商标与五件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的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在组合商标的图形部分审查中,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作用、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本案中,复审商标名称为“宸* ”,该商标是中英文加图形的组合商标,商标左边为一个抽象的射线图案,右边为中英文,英文为“C*Plastic”,其中“C*”是申请人企业名称的拼音,“Plastic”翻译为中文是“塑料”的意思。中国人对于中英文的认读习惯是直接呼叫其中文字“宸*”,“宸*”也是申请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显著性与标识力较强,这也是申请人以此作为商标名称的原因。

综上,申请人认为,商标是能够将来源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商标***重要的是区分功能,只要是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开的都不应该判定为近似商标。在商标审查不能将商标中的组成元素单独挑出割裂来比对,而应该整体看待,毕竟相关公众不是商标***人员,不会去每个元素进行对比,而是从商标整体来进行区分。从上述整体比对来看,申请人认为复审商标与五件引证商标从外形上和呼叫上都存在本质的区别,整体都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异,相关公众仅需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予以区分。故此申请人认为复审商标与五件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人在第16类服务项上申请该商标符合***规定,应当核准注册,申请人恳请贵委能依法核准注册第24382591号“宸*”商标。

面对商标驳回复审要怎么样做呢1

面对商标驳回复审要怎么样做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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