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法》监测与预警
作者:2008/3/14 1:11:07

第三十七条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下级***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县级***应当在居民***会、村民***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通报。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或者***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有关***、行政***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通报。

  第四十四条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有关部门和机构、***技术人员、有关***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六条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十七条 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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