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质押需要什么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写》;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商标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A.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D.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E.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F、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商标权质押
(1)缺少专门的***规范商标权质押
目前,我国还并未设立专门的***来规范商标权质押行为,《物权法》《法》《企业动产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等***对商标权质押行为有一定的规定,但不够细致,内容不够完善,导致商标权质押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
(2)***可能无法收回本息
如款人以有形资产进行,只要资产还在,***收回本息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如果商标人以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被商标局撤销,商标也就变得“一文不值”,***可能无法收回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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