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常闭排烟阀(口)的启动等进行规定是为了系统及时反应动作,保证人员疏散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功能和就地开启的手动装置,并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同时为了防止烟气受到通风空调系统的干扰,确保在火灾发生时,烟气能迅速得到控制和排放,不向非火域蔓延、扩散,要求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自然通风设施
1.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高部位设置面积≥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10m时,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2.0㎡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3层。
2.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应≥2.0㎡,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应≥3.0㎡。
3.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应≥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应≥2.0㎡。
在一些建筑中,楼梯间设有满足自然通风的可开启外窗,但其前室无外窗,要使烟气不进入防烟楼梯间,就必须对前室增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且对送风口的位置提出严格要求。因此《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定:当***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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