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证培训学校诚信企业推荐“本信息长期有效”
作者:合肥瑾浩2020/10/19 8:11:37






填制会计凭证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是:

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商户名称:合肥瑾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