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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徽君宏2020/1/24 10:42:22





***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咨询:侵1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1、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1对权,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别做一部分让与,故一部受让人可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其他无名、或用别名的作品的发行人,为了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及名誉回复、著作人身权受侵害等救济的行使。而合作作品的各著作人或各著作权人,虽然未经其他著作人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也可以行使该权利。

至于著作人身权受侵害,作者尚生存时(著作人身权不得转让,仅可由作者本人享有),应由作者自行救济。作者***时,其遗嘱中除作者以遗嘱特别外,由其近亲属为其主张。

侵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已存在侵害的***时为条件,芜湖***服务,因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过度扩张则有造成滥用的***,故应做较严格的解释。以过去曾有反复的侵害行为、现在在客观上又处于***的状态、有受侵害的可能、以及依侵害准备行为的程度为判断标准。而主观上则与侵害除去请求权的行使相同,不以侵害人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反要约有***效力吗

***咨询: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反要约是指对要约的根本内容进行变更,所以反要约是属于新的要约,送达到要约人后就具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服务,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1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二十八条 【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咨询:不履行要约是违约吗?

需要看对方承诺是否已经成立生效。如成立了不履行要约是违约,需要对方***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服务,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服务机构,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1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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