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夫妻共同***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父母生病无力******费而举债,***能算做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吗?本文就将整理的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作如下说明: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夫妻共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1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1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1病所负的***;(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七)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八)为***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的***;(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的***。
因此,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炳的,这笔***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进行处理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撤销的。赠与协议也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那么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本文就该问题为大家做具体阐述,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开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赠与合同的***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企业***咨询,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特征: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赠与是双方的***行为。5,赠与为诺成合同。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免费***咨询***,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现代越来越多的人在代购,也有很多人向私人的代购购买东西,但是有很多的代购是构成走1私的,因为他们的商品没有进行税收的缴纳,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代购都是合法的,有的代购也是违琺的行为。
一、代购是否合法,会构成犯檌吗? “代购”不等于“违琺”,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交税的。
两种合法的代购情况:海外购买自用且不超过5000元的不违琺
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对于旅客携带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有价值限制。而货物具有牟利性,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海关总1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芜湖***咨询,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这意味着,如果超过5000元,须对超出部分缴***款。所谓“自用”是指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不是用来进行销售或出租等获取利益的行为。通俗来讲,从国外带东西(未超过5000元)如果是自用或送人是合法的,如果带回来转卖又没有缴纳相应税款就涉1嫌走1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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