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间高度大于4.00m时,排烟口下边缘在房间总高度一半以上的位置即可。②宜分散均匀布置,每组排烟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排烟窗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从常理上看,对于低矮的建筑空间,人手触及的自然排烟窗不需要电动操作。自动排烟窗附近应同时设置便于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距地面高度宜1.30 m~1.50m;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建筑物,当房间面积不大于300㎡时,除排烟窗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限外,其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的控制除在其附近必须设有手动控制装置外,其自动控制要求,根据***标准G***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相关条文规定,联动触发装置可设置在防护的防火分区内,尤其控制防火卷帘一降到地的温感触发装置必须设置在其附近0.5~5.0m范围内,表明防火卷帘直控范围在其附近区域,可理解为部位。但对于一些较大、相对重要的建筑空间,如建筑中庭、工业厂房或仓库等建筑类型。
若在外墙设置时,应设置在储烟仓区域内或大于建筑高度1/2的上方,排烟窗位置距离远点应小于30m等。由此可知,机械排烟靠机械风压形成有***的气流;自然排烟靠排烟窗有效位置、面积,再加上燃烧形成的热气浮力或室外风力压差,形成一定气流的流向。因此,排烟窗不仅是一个对外的排烟口,还能构成火灾时有效排烟的气流;对排烟空间的气流影响是该空间能影响到的所有区域,不同于防火卷帘、防火门的作用仅限于局部区域(部位),其影响区域只能理解为场所。地区规范DGJ08-88—2006《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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