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通知和决定一般应当包括:收件人信息、著录项目、通知或者决定的内容、署名和/或盖章、发文日期。其中:(1)收件人信息包括:收件人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2)著录项目包括: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姓名或者名称,如何专利申请,如果是无效、中止程序中的通知书,还应当包括全体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3)通知、决定的内容包括:通知或者决定的名称及正文。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通知或者决定时,专利申请费用,应当说明理由,必要时指明后续***程序。(4)署名和/或盖章:通知和决定应当有审查员署名或者盖章;需要审核的,宿州专利申请,还应当由审核人员署名或者盖章;发出的通知和决定均应当加盖专利复审会审查业务用章。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专利授予原则包括先发明原则,这个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等少数***采用这种原则。
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申请人可以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设在地方的专利局***处的受理窗口,也可以寄交至“专利局受理处”, 或寄交至“专利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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